工厂买卖契约书
第一篇:2019年工厂买卖契约书
土地买卖契约书
土地转让契约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甲方土地转让给乙方使用等事宜达成本契约书如下:
一、甲方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自征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自南向北第____排____号土地,土地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按总计价款合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付款的办法转让给乙方。
二、土地证及村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如需办理房产证由甲方协助办理,甲方确保乙方在此长期经营、居住,并在公共设施(如水、电路)等的使用及维护方面与本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三、乙方在建房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出现问题、土地纠纷或政府征收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施工,都由甲方负责解决,解决不了的,退回本金及利息。
四、甲方因此事与其家庭成员之间的地产及经济纠纷由甲方签约人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本契约书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决不反悔,任何一方违约,将向对方承担本契约书价的双倍赔偿。
六、本契约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夫妻双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
中间人:
二O一O年
月
日
第二篇:货样买卖契约书
立货样买卖契出卖人______商行负责人______称为甲方,同承买人______商店主______称为乙方,兹为______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货物,如契约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货样同品同种类同质的货物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日内义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契约。
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 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本件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仟______佰元共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契约。
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得为契的解除如有损害亦可请求赔偿。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契约,甲方无异议。因此,乙方致受有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契约等情况。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三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xxx简称甲方,承买人xxx简称乙方,兹为xx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xx货xx件卖与乙方,约定xxx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x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x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xxx年x月x日
第四篇:房屋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人甲方(卖房人):
乙方(买房人):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签订本条约共同遵守。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积为),出售给乙方。本楼房售价金额为大写:贰拾万零伍仟元整(元)。乙方已于年月日将购房款贰拾万零伍仟元人民币(性付清给甲方(正式交接前该房屋水费、电费、供暖费(2011年)已付清)。
二、关于房产更名办照,甲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证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甲方楼房卖给乙方后与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房屋更名费,房屋买卖产生的各种税费,房屋更名办照费用,房屋维修费等其它费用甲方决不负责,都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甲方把房屋产权所有证件、水、电购买证、有线电视收费本及房门钥匙等全部转交给乙方。
四、甲方要保证所卖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该房屋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契约,一经签字即刻生效,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如有特殊原因违约退房,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房款。中保人如实做以鉴证,不负其它责任。
五、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甲方与乙方如有补充事宜:甲方:(卖房人)身份证号:
乙方:(买房人)身份证号:
中保人: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买方× × ×(以下简称甲方)卖方× ×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契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等×号土地上,×形式×楼房屋约××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万×仟×佰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仟×佰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于第贰结楼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于第参结楼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一)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二)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三)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1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2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 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伍佰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契约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委建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立契约书承建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监造人:
负责人: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