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6篇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一、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的领导。学校一把手对消防安全教育负总责,并分工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教务、公安、总务等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应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党和国家颁布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事故案例通报,本校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守则、操作规程等,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充分认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重要性,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
三、运用典型案例分析,举办短训班,岗位培训及会议报刊、橱窗、广播、电视、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新学期开始及期末、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重大节假日、集会等时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对新招职工(含临时工)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特殊工种(如锅炉工)要重点培训,必须持证上岗。重点安全部位的有关从业人员、专兼职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的专业培训和演练。积极派送有关人员参加以公安消防安全为内容的业务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
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公司之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包含安全管理规划、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业安全教育、
安全事故处理等事宜,均按本办法办理之。
3. 定义:
安全事件:系指突发性的,足以威胁公司财产安全或员工人身安全的,不可预期的灾害事件﹙如:火灾及其它自然灾害﹚或人为行为﹙如: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
4. 权责:
4.1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全面统筹工作;
4.2行政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划、组织工作;
4.3安全主任为公司安全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安全管理区域划分、落实查核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状况、追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或人员的责任等事宜;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内容:
5.1 安全管理委员会
5.1.1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2安全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安全主任一名,委员若干人,利用组织的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稽核工作;
5.1.3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时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总结、分析、检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安全事故及责任;
5.1.4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执掌请参见附件;
5.2 安全主任
5.2.1注册安全主任为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统筹、规划、落实、查核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2.2注册安全主任对安全管理委员会主席负责,并定期向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5.2.3公司内部单位或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注册安全主任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视具体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2.4注册安全主任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司相关人员﹙如各部门主管、保安员、宿舍管理员等﹚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该鼎力配合;
5.2.5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注册安全主任全权负责公司人员的临时指挥,任何人不得违抗其指令,违者从重从严处罚;
5.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5.3.1安全管理是事关公司财产安全、员工人身安全的大事,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应在职权范围内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当发现安全隐患存在时,所有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把它排除;
5.3.2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区域按各部门工作区域进行划分;各部门主管负责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行政部负责公司公共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3.3当各部门管辖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该区域主管人员为事故第一负责人,安全主任为第二负责人;
5.3.4凡因人为造成安全事故,且经查证的,当事人负责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因当事人过错行为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当事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5.3.5因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引发安全事故者,相关责任人员应按责任大小承担事故责任;
5.3.65.3.5款不作为系指安全管理责任人未按要求进行安全巡检、复查、整改等事宜;
5.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4.1公司教育训练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管理专题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拒绝参加;
5.4.2教育训练单位开展安全教育需要各单位或人员给予配合的,各单位或人员应全力配合;
5.4.3公司应将安全法制学习、安全事故案例检讨、火场逃生与自救技巧、医疗急救等内容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
5.4.4公司应不定期以张贴安全宣传品、开展安全管理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5.4.4公司每年至少应安排两次公司级消防演习,以使所有人员提高防灾、救灾技能;
5.5 安全防护制度
5.5.1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的实际需要,发给安全防护用品﹙如:口罩、围裙、水鞋、工作服等﹚,各岗位人员于工作时间必须按岗位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5.5.2 公司行政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请购、发放工作,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带情况;
5.5.3 凡因员工未按要求佩带防护用品而引致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该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5.6 消防设备
5.6.1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厂区内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
5.6.2公司消防设备必须定点存放,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备,或将消防设备另作他用;
5.6.3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点检,以确保其有效性;公司消防设备点检工作,由安全主任会同保安人员共同负责;
5.6.4公司安全专用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专用设施,严禁任何单位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6.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违者按5.9条进行处理;
5.7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5.7.1注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单》,并可视具体情况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7.2各部门主管负责所辖区域内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安全主任汇报处理;
5.7.3保安人员应在注册安全主任的带领下,定期对公司消防设备进行点检;
5.7.4所有人员均有义务、有责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破坏安全管理、威胁工厂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与检举;
5.8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5.8.1当公司发生灾害性安全事故时,应按《安全事故紧急疏散预案》之步骤疏散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8.2当发现有人纵火、投毒或持械行凶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由公司领导决定报警或采取其它处理方式;
5.8.3公司所有人员在发现安全事故时,都有义务、有责任向公司或有关单位报告;
5.8.4火警报警电话:119;匪警及其它事故可直接拔110报警;
5.9 安全管理违纪处理制度
5.9.1公司注册安全主任存在渎职行为者,按《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注册安全主任负直接责任;
5.9.2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未按要求履行职责者,由注册安全主任提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因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不作为而引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9.3任何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或执行不彻底者,由注册安全主任视具体情节给予处罚;
5.9.4任何单位或个人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者,应从重、从严处罚;
5.9.5因当事人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因当事人个人过错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相关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5.9.6凡有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行为者,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10紧急事故演练制度
5.10.1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于4月、11月举行全员消防演习,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紧急事故处理能力;
5.10.2公司不定期举行安全生产管理讨论会、安全管理宣传展,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11本办法与新颁布的政府文件有冲突者,按其相关规定办理;
5.12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本办法之最终解解释权归行政部。
6. 附件:
6.1《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与工作执掌》
6.2《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7. 使用表单:
7.1《安全管理整改通知单》
7.2 《消防设备点检记录表》
总经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时刻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发展动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有效地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所有安管人员、驾驶员及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其他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委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四条 集团安委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兼任,副主任由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委员由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及集团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安全部负责。
第五条 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单位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
第六条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调离,应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并报集团安委会备案。
第三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安委会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2、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政策和法规,审定各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指导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表彰在安全方面取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
3、对紧急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责令停止;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界定和调处进行指导和专审;对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和实施本单位安全工作,规范安全操作行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依据职责范围建立驾驶员档案,妥善保存安全原始记录资料,登记安全管理台帐,按月报送安全管理各项报表;
3、组织员工开展以安全教育为内容的活动;
4、对发生紧急的不安全情况,在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加强对要害部位、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场所、重点工作岗位、重要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谨防事故发生。
第九条 安全部部长职责
1、贯彻上级政策、法规、法令,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当好领导参谋,安排部内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如实汇报。
2、编制与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3、以防为主、教处结合,加强职业道德和驾驶员的业务教育,积极开展全员安全竞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找出差距,加强防范。
4、确保本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本部全面业务学习,定期召开本部人员会议,搞好团结,积极开展协作,督促建立健全安全台帐,促进安全管理工作。
5、及时掌握安全情况并进行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安全方面的第一手资料。
6、严格按照车辆保险法律法规,做好相关保险管理工作。 第十条 安全部副部长(车保办主任)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保险法,建立健全车辆保险管理制 度和有关质量记录。
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3、严于律已,管好自已及身边工作人员廉政办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积极为车组服务,办事及时,不卡、不拖。
5、及时掌握保险工作业务状态,定期向部长汇报有关保险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线管队队长职责
1、负责线路管理分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定期检查稽查人员执行公司相关各项管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现违规操作的稽查人员,进行现场批评、指正,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配合公司维护好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线路营运秩序,包括车辆的运营秩序,及站点的乘车秩序。
4、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做到勤检查、勤研究,与监管中心及时沟通,起好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
5、完成好特殊情况下,公司要求的其它工作。 内勤要做好线管人员工作报表的分类及统计汇总,并协助队长做好线路管理分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岗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2、以防为主,加强宣教,坚持安全检查。协助部长开展安全活动。
3、参加事故调处,按程序办好保险理赔手续。
4、实事求是地做好行车事故保险的反馈工作。 第十三条 车保管理岗职责
1、学习保险法,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依法办事。
2、在车保办主任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协助各分公司安管人员,热情解答车辆保险咨询。
3、做好车辆赔付、续保、退保等记载工作,数据准确无误。
4、做好当月报表,年终报表,台帐清楚无差错。 第十四条 安全内勤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服从领导,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2、做好部室内报表统计、文件录入、相关台帐及数据管理。
3、加强学习,办事及时,不卡不拖。 第十五条 线路稽查人员工作职责
1、熟悉掌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调度安排,按时上下班、严禁擅离职守、串岗脱岗,认真负责的做好线管工作,不准徇私舞弊。发现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督促其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报告给部门领导。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公司安全营运管理规定督促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站依次停靠站点,待乘客上下车完毕后关门起步。纠正压站、甩站等违反公司十六条禁令的违章行为。
3、维护好公交站点的乘客候车秩序,车辆进站停稳后,组织引导乘客从前门上车,后门下,协助车组人员妥善处理行车过程中发生的服务或票务纠纷。
4、确保公司无人售票公营车辆票款收入不流失,车辆进站后协助驾驶员督促上车的乘客主动投币、刷卡,并为乘客提供换零钞服务。
5、认真解答乘客对公交车的各种咨询,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部门及时反馈。
第十六条 票务稽查员职责
1、检查并指导在岗员工的票务工作,督促员工文明操作、礼貌待客、规范服务。
2、执行票务稽查任务时,必须主动出示稽查证件,二人以上(含二人)方可上车稽查,严禁个人私自上车稽查。
3、对驾驶员违反投币及刷卡管理规定进行纠章,对持相片的乘客刷卡进行验证,如发现持卡人持有非本人的乘车卡乘车时,可以收缴乘车卡,并做好记录,及时下达违章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留存)及时将收缴的卡交予IC卡管理中心,不得私自处理。
4、查处票务违章必须具备录像、IC卡刷卡记录、司机证明、稽查员自述报告等相关证据方可处罚。
第四章 道路交通事故分类 第十七条 依据目前道路交通处理及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伤或者实际事故费用低于5万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住院治疗5人以上(含5人),或者实际事故费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实际事故损失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实际事故费用6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五章 安全例会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例会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例会,每季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门召集,公司分管安全经理主持。
2、参加会议人员:安全部相关人员及各分(子)公司安全经理,可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3、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2)、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会议记录:由安全部门负责,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
第十九条 分公司安全工作例会
2、分公司负责本单位新员工的培训和在岗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主要、分管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每年的再培训。
第二十四条 新进入公司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车队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5、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6、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
7、预防事故和安全行车知识及应急处置;
8、线路营运生产和岗位作业特点;
9、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有关事故案例;
11、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常性安全教育
1、宣讲、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指示和要求。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3、车队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本车队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或利用电脑、电视等多媒体进行安全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七条 全体驾驶员再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七章 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牢记并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熟悉车辆性能,集中精力,文明驾驶,礼让行车。
3、按规定车速驾驶,保持安全车距。
4、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
5、通过繁华路段、交叉路口和拐弯时应提前减速,谨慎驾驶,不与行人和自行车抢行。
6、熟悉本线路所经事故多发路段和限高部位,谨慎驾驶。
7、通过铁道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8、站外非故障停车,不得开门上下乘客。
9、能见度较差的风雾雨雪天气及在冰雪路面行车时,保持安全车速,禁止超车。
10、在冰雪路面行车时,应点刹制动。
11、随时观察气压是否正常,如低于规定值时应补足气量到规定值后再行车。
12、发现异响和异味时,靠路边停车查验,在判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行车。
13、行车中不与他人闲谈和使用手机。
14、停车场内限速15km/h,出入口限速5km/h。
15、离开车辆时,拉好手刹。收车时,关闭电源和燃气总开关。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分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相关培训。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的,需提前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说明请假事由,并在7天之内到分公司补课。
第三十条 驾驶证被公安机关降级的驾驶员须将降级通知单和降级后的驾驶证正本交公司安全部,经审核后,具备城市公交车驾驶资格的,方可重新安排上岗。
第八章 日常报表上报制度
第三十一条 发生交通事故次日(节假日顺延)早8点半前,各
分公司将事故日报以书面或电子档的形式报送安全部,重大事故及群伤事故及时报告,每月月报于当月26日报安全部,安全学习记录、整改措施及月度考核自评表于次月1日前上报安全部。
第三十二条 交通事故发生后次日(节假日顺延),分公司下载事故视频录像备案,并将视频拷贝上报安全部。
第三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下达认定书后2日内将责任认定书复印件报送安全部。
第三十四条 各车队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并于每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结果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后将隐患内容和整改结果形成书面说明于每月26日报安全部。 第三十五条 完善驾驶员档案,规范驾驶员台帐管理,坚持每人一档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由用人单位对驾驶员建立档案并负责保存,凡是有跨车队、跨单位调动的,由用人单位做好调动情况记录存档工作后交由车队保管。各单位每月1日前,将更新后的驾驶员台帐电子档上传安全部。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每月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如实填写未处事故情况月度报表,于每月26日上报安全部。
第九章 车辆检查制度
第三十七条 严格落实驾驶员“出车前、行车中”的检查工作。驾驶员在早发车前,必须提前到达停车场,做好车辆油、水、气、电路及其他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认真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要第一时间通知车队值班人员安排修复;中班驾驶员接班时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检查记录,如不在站内接班的,可在车辆回站后进行检查。
第三十八条 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应立即停止营运,做好乘客转乘工作并与车队管理人员联系,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上线。
第三十九条 车队每周安排2次周检,真实、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分公司每月组织车辆综合检查1次,公司每季度
安排一次营运单位车辆安全互检,安全部不定期下线路抽查,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章 事故调处制度
第四十条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四十一条 行车事故的处置应遵循以下规定。
1、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做到: (1)、立即停车; (2)、抢救伤者; (3)、保护现场;
(4)、查找证明人(二人以上); (5)、保管好伤者财产;
(6)、报告交警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2、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 (1)、迅速赶到现场。
(2)、负责清理现场,安置伤员。 (3)、了解事故经过,查找事故原因。 (4)、督促当事人实事求是地写出事故经过。
(5)、做好登记,及时上报公司和保险公司,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告集团公司。
(6)、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严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第四十二条 发生客伤及伤人事故的,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车队,严禁私自处理,车队管理人员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报保险公司。
第四十三条 符合简易程序的轻微事故及事故责任明确、损失金额不大且双方无争议的事故,通知保险公司派员确认,收集相关资料 及时处理。
第四十四条 安全事故处理人员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和结案时要始终将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事故处理、结案程序和手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故处理定损、事故伤害赔偿调解应通知事故车辆驾驶员参与。
第四十五条 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须住院的,责任公司与协作医院联系安排住院,次日由安全部出具住院联系函并备案。分公司安管人员不定期到医院了解治疗情况和安抚伤者,做到及时治疗、及时出院、及时处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医疗机构和事故处理单位的配合与沟通,伤者医保范围外的用药,要事先告知企业。
第四十六条 玻璃自损事故的处置。在行车中玻璃被气枪打破的,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其他自然破损能够通过车载监控看到事发经过的,必须要保存监控视频并及时上报安全部,不能通过车载监控看到的,各单位要在事发2日内报告安全部,由安全部和相关部门联合对破损玻璃做出鉴定,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自然破损。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后,责任分公司生产办公室和车队组成专班对事故进行调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安全部需指派事故调处人员协助分公司进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 借支费用的审批:
1、严格控制现金借支。所用事故费用的借支都要附相关的依据(发票、收条、调解协议或法院判决等)。车辆修理费、伤者住院费转帐支付。各单位生产办公室可预留3000元事故备用金,事故门诊费、鉴定费、预付住院伤者生活护理费、停车费、拖车费等费用凭发票、收条审批借支。
2、凡发生2000元以内的事故由安全事调员填写事故借支单,经责任分公司相关责任人和安全部审核并签字后方可支付。
3、发生2000元—10000元的事故需借支的,安全事调员填写事故借支单,由责任分公司相关责任人以及安全部审核,集团分管副总签批后方可支付。
4、发生10000元以上的事故需借支的,安全事调员填写事
7、分公司每月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自检,未按要求完成检查的每次扣罚责任分公司当月效益金200元,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扣罚责任分公司当月效益金300元;
8、无责事故赔款及时上缴财务,未按时上缴的按应上缴金额的十倍扣罚责任分公司当月效益金;
9、及时修复事故车辆,未按时修复的扣罚责任分公司当月效益金200元;
10、当月发生两起(含两起)主责以上重大事故的,取消责任分公司当月效益金。
第五十一条 对单个季度内未发生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且出勤率达到95%以上的驾驶员,每人奖励200元。对单个季度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取消季度奖。同时,对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年终按比例扣罚年终奖,一起事故扣罚20%,二起事故扣罚40%,三起事故扣罚60%,三起以上或发生同责以上重大事故的取消年终奖。
第五十二条 实行车队管理人员年终安全奖惩办法。对全年未发生事故(不纳入分公司事故次数考核的事故除外)的线路按照线路车台数×200元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对象为车队所有管理人员。
第五十三条 全年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事故费用控制较好的单位,由公司另行奖励。
第五十四条 交通事故处罚标准
1、公车公营驾驶员处罚标准
(1)事故驾驶员按事故总费用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比例为全责18%、主责13%、同责8%、次责5%、无责不扣罚。对发生门夹、门掉或场内事故的,提高处罚10%,所有处罚1万元封顶。 (2)对发生2000元以内轻微事故,能在七天内结案的,不计分公司月度事故次数考核;保险公司赔款后无差额的,不对驾驶员进行经济处罚;保险公司赔款后有差额的,对驾驶员实行一次性处罚200元,取消季度安全奖,但不影响驾驶员年终奖励和星级评定。
2、模拟公营车组处罚标准
事故驾驶员按事故总费用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1000元以下全责15%,主责10%,同责5%,次责4%;30000元以下全责8%,主责
7%,同责6%,次责5%;60000元以下全责7%,主责6%,同责5%,次责4%;60000元以上全责6%,主责5%,同责4%,次责3%。
第五十五条 对发生交通事故期间因扣车、扣证等各种原因造成驾驶员不能正常挂班营运的,各单位可负责临时安排至其他岗位工作。
第五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1、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2、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3、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驾照审验的;
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的;
5、事故经济损失非常巨大的;
6、酒后驾车被吊销驾驶证的;
7、不按规定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的;
8、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9、擅自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10、故意造成行车事故、客伤事故或者肇事逃逸的。
第五十七条 发生重大事故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月度发生特大事故和二次主责以上(含二次)重大事故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月度绩效工资。
第五十八条 季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群伤、翻车的事故,取消所属车队季度奖。
第五十九条 季度发生两次以上主责重大事故(含二次)的,取消责任单位季度奖;发生特大事故的,一律取消单位、车队、个人年终奖励及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第六十条 单位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公司相关分管领导、安全部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扣除事故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500—1000元。
第六十一条 分公司一个季度发生2起主责以上(含2起)的重大事故,给予分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经理通报批评;一年内发生3起主责以上(含3起)的重大事故,给予分公司经理诫勉谈话、分管安全经理降级使用。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六十三条 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执行,与国家或上级相关部门标准及要求相悖的,按国家或上级部门标准及要求执行;公司其他安全管理文件或要求与本规定相悖的,按本规定要求执行。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大庆超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0日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一、明确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通常从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等级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3、安全技能教育: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特别,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4、事故实例教育: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的事故教训,进行案例教育,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假事故的发生。
5、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必须先受教育: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思想认识提高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群众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项目经理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水平。
三、坚持三级教育: 新工人入场和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教育,这是施工现场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并建立三级教育卡归档备查。
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工程项目部教育: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隐患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防毒、防尘、防火、防爆、紧急情况安全技术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教育:本班组作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同时要参加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
五、管理人员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每天参加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六、开展经常性教育
1、经常性教育内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各部门、职工的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教训,安全技术先进经验。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要记录归档。
4、适时安全教育:工程突击赶任务,工种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影响;节假日前后;要抓紧教育,使之警钟长鸣。
5、纠正违章教育,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重大险情或已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违章纠正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现身说法扩大教育方面。
七、安全教育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为提高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水平,确保园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园区全体员工。 3职责
3.1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此方案的制定、解释、培训; 3.2各部门协助管理服务中心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4作业内容
4.1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安保管理组织及职责 4.1.1先研院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安全管理负责人)
成
员:先研院各部门负责人、安保部门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专职消防员(从保安员中选取)和义务消防员(每个部门和单元指定两名以上员工担任义务消防员)
组长对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副组长(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完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安保部门负责人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对整个园区的安保工作负责。义务消防员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履行安保职责;保安员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安保工作的巡查、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无隐患,做好安保工作检查记录;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4. 1. 2 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A 、单位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a、贯彻执行相关安全法规,保障单位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掌握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
b、将安全工作与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安全工作计划; c、为公司的防火防盗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防火防盗安全责任,批准实施防火防盗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防盗安全的操作规程,督促各级签订防火防盗安全责任书;
e、组织防火防盗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盗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防盗安全的重大问题; f、根据防火防盗相关制度的规定建立和领导专职防火防盗队和义务防火防盗队; g、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h、负责公司重点保卫场所的动火审签工作;
i、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时,应责成有关部门将工程项目报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建筑设计消防审核手续;
j、负责向公安消防部门汇报工作,接受其监督; k、组织指挥火灾的扑救工作和对火灾事故的追查处理; l、表彰和惩处在防火防盗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违法的人员。 B、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各部门应指定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对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a、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对照公司的消防盗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制定相应的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c、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e、组织对本单位的消防实施、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组织管理专职消防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安全员;
g、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i、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的重大问题。没有确定消防安全人的单位,以上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C、主管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a、坚决贯彻执行单位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b、布置本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c、组织员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d、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e、负责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领导本部门员工和义务消防安全队员组织消防安全的培训; f、负责本主管部门的动火审批、签字手续;
g、定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申报消防器材的添置计划,并负责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D、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对策,明确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 b、坚决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义务;
c、消除不良心理状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警惕性,做好作业火险分析、预测和预防、控制措施;
d、认真做好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及作业场所的清理整顿,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违章作业的不安全行为发生;
e、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自己明确应知应会的消防安全的制度、知识和内容; f、自觉接受检查、巡查人员的检查督促,做好配合; g、保持必要的警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h、定期总结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总结经验,向主管提出合理化建议,完善制度,以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素质。
4.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2.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A、每年以创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B、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C、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D、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E、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F、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G、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2.2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A、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B、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复查 ,追踪改善。
C、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D、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查看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E、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2.3安全疏散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A、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B、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C、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D、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E、严禁在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4.2.4 消防安全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A、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B、做好消防安全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安全报警电话。
C、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D、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E、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防安全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安全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F、上班时间不准在消防安全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G、发现火灾、偷盗或其他情况时,迅速按相应作战预案紧急处理,需要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4.2.5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A、消防安全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B、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C、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a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b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c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d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e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D、消防器材管理:
a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b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c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d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2.6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A、各部门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B、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C、在消防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D、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4.2.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A、用电安全管理:
a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b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c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d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B、用火安全管理:
a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b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安队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c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d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4.2.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A、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B、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C、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D、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E、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 内。
F、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4.2.9义务消防安全队组织管理制度
A、义务消防安全员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B、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C、按照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D、每年举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E、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消防安全自救能力。
4.2.10消防安全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A、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消防安全和应急疏散预案。 B、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消防安全和应急疏散预案。 C、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D、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E、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4.2.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A、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B、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C、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D、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E、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F、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G、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H、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I、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J、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4.2.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A、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B、 对造成消防安全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记大过处理: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或丢失物品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和偷盗的;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防火防盗领导小组或巡查检查人员提出的防火防盗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记大过或辞退处理;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或偷盗,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巡查检查人员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一、对学生的教育
(一)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孩子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二)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话。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一)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三、实施途径
在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规定学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周、班会和活动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